长期闲置无人居住的房子物业费
青田县律师
2025-05-23
对于房屋长期未住人时物业费的折扣标准,物业公司并不能单方面决定。根据《物业服务合同》的约定,业主与物业公司应就物业费收取达成一致。若房屋已交付但业主未实际居住,物业费原则上应向业主全额收取,但双方可书面告知并协商一致后按规定标准进行折扣。这意味着,折扣标准需基于双方的协商,而非物业公司单方面的决定。法律依据为《民法典》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业主与物业公司就长期未住人物业费的折扣标准无法达成一致,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首先,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寻找解决方案;其次,若协商无果,可寻求物业行业协会或相关管理部门的调解;最后,若仍无法解决,业主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,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业主长期未住人的房子在物业费收取上需注意:首先,确保已了解并遵守《物业服务合同》中关于物业费收取的约定;其次,若房屋未实际居住,应及时向物业公司书面告知,并尝试协商物业费折扣事宜;最后,保留好所有与物业公司沟通的记录和证据,以备不时之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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